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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头梅花鹿的肉,也就只能算勉强够吃,都不能算是吃饱。
想想看,一次捕猎,最少七八头梅花鹿级別的动物,虽然不是每天吃,但也很惊人了,哪怕是三四天吃一次,也是需要大量的食草动物才足够狼群吃的,所以方问才会扩大领地范围,把更多的领地圈进来,也能够有更多的猎物群出现,之前的领地可是完全不够的。
当方问和捕猎的狼都吃饱了之后,方问他们才再次捕猎,携带著肉带著它们回到了巢穴里去,投餵给留守在狼巢里的其他狼们吃。
等狼群吃饱了之后,整个狼群就慢悠悠的放鬆了下来,这片区域方问已经带著狼群探查过了,除了河边还有可能会遭遇猎食者之外,其他地方是没有猎食者存在的,算是相对安全的地方。
所以狼群就慢悠悠的分散在狼巢周边,各自去玩著各自的事情。
而方问此时却有点想要出门看看去,他自己去,不带狼群。
他想要去看看这个世界的人类是怎么生存下来的。
反正狼群都在,狼巢里的小狼崽都非常安全,虽然他暂时不在,但也不会有什么其他问题。
想做就做,方问看了狼群一眼,然后让小弟一號和那头战斗力彪悍的母狼暂时看管狼群,有事的话就呼叫他,隨后方问就离开了领地重新来到了河边。
到了河边之后,方问看著地上的脚印,开始寻著脚印慢慢的追踪了过去,这里没什么味道,先跟著脚印走,反正以方问的经验来看,这里的脚印应该也不算太久的,可能也就这两天才留下的。
沿著脚印走了一阵,方问发现这脚印居然是向森林里走的。
森林里不好辨认,草太多了,脚印时有时无的。
不过还好,方问已经嗅出了留下脚印这人的味道了。
之前在河边,水汽重还吹风,现在相对好不少,虽然味道已经很轻微了,但方问还是分辨了出来,毕竟人的味道和其他动物的味道还是有差別的,人可能难以分辨,但方问是狼,想要分辨出来没有什么难度。
有了味道的指引,方问追踪起来更轻鬆了,沿著味道走了好一阵子,走到方问都有点诧异了的时候,才终於又一次的在一个比较空旷的泥土地面上发现了人的踪跡。
一串脚印,这里不止一个人在这里停留,他们留下的脚印大小不一样,方问甚至还看见了类似小孩的脚印。
不过方问发现,从这些脚印里来看,这些人都是赤脚的,没有穿鞋。
方问怀疑可能这里的人还处於比较原始的状態,未必就发展出鞋子这种东西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