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4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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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4章

“若是真可行,我就不会提建议,让他进行试点了。”王佑摇头道。

“你对他提出的新法不看好”

赵胜皱眉道:“我觉得挺好的啊,確实切中要害,是解决朝廷积的办法。”

“比如呢”

“就拿青苗法来说,自古以来,所有王朝的灭亡虽然有种种原因,但土地兼併確实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。”赵胜说道。

“土地兼併確实是决定一个朝代灭亡的重要因素。”王佑微微点头。

就拿唐朝来说,都知道是亡於藩政割据。

可实际上土地兼併的因素也在,土地兼併导致朝廷税收锐减,朝廷因为財政压力,才不得已才放大给节度使的权利。

这一点有些类似东汉末年黄巾之乱时,朝廷允许地方官府豪强自行募兵,保护乡邻平定叛乱。

汉灵帝虽然昏庸,可他不知道这么做的后果么

可当时黄巾虽然被剿灭,但大量黄巾四散而逃,为祸一方。

以黄巾那种模式,一旦不加以遏制,就会再次死灰復燃。

可朝廷没有钱粮四处围剿,只能把权利下方。

否则地方官府没有兵马,根本对付不了黄巾。

而那些世家大族就更別说了,哪怕汉灵帝不给他们这个权利,他们也豢养了大量门客。

曹操逃离洛阳,曹家和夏侯家就带著兵马去支持他。

那些兵马可不是曹操提前让他们训练的,而是家族本身的门客。

早期的那些诸侯,要么本身就是世家,要么就得到了世家的支持。

朝廷虽然给了地方官府自行募兵的权利,但並没有给钱粮,说白了就是让他们自己想办法。

而唐朝的节度使,一开始也没有那么大的权利,可朝廷拿不出那么多钱財来,只能逐渐放权给他们。

当时的节度使是军政加上財政大权一把抓。

“而兼併土地除了天灾之时和那些强取豪夺外,还有一个重要的手段,就是借贷给百姓。

据我了解,百姓到了春耕之时缺少银钱买种子农具,就会找当地的地主乡绅借。

可地主乡绅所要的利钱非常高,百姓一旦借了根本不可能还的起。

最终只能拿田地抵债,论为地主乡绅的佃农。

青苗法主要目的便是借钱给百姓度过难关,所收的利钱极低,既可以缓解土地兼併,又能增加朝廷的收入。”赵胜说道。

“世子所言没错,可世子想过没有”

王佑反问道:“一个县才几个官具体事宜都需要依靠小吏来完成,而这些小吏本身就是当地的地主乡绅人家出身。

试问,他们会认真执行朝廷的政策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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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府借钱给百姓,总需要审核吧小吏只需要故意刁难一下,百姓就会望而却步。”

“只需要严格监督落实情况,將政策执行情况加入官员考评,就不怕那些官员不上心。”赵胜说道。

王佑惊讶的看了一眼赵胜,没想到他居然能说出这种办法来。

“难道我说的有什么问题么”赵胜见王佑神色不对,有些没底气道。

“不,殿下所言不得不说也是个办法,只是用处並不大。”王佑摇头道。

“我记得唐史中就记载,唐太宗为了恢復人口,下旨鼓励寡妇改嫁,其家人不得阻拦。

此詔书一出,引得无数文人唾弃,官府执行也糊弄了事。

后来將其加入官员考评之中,官员顿时严格执行,人口增长迅速,可见这么做非常好用,你为何说用处不大”赵胜不解道。

“世子说的这件事我也知道,可和当下情况並不相同,不能一概而论。”

王佑摇头道:“唐太宗下令鼓励寡妇改嫁,有违儒家礼教,这才是官员不愿意执行的原因。”

明清时盛行贞节牌坊,一旦有寡妇守节不改嫁的,朝廷和地方官府就会为其立贞洁牌坊。

若是有女子丈夫死了后改嫁,那是要遭人唾弃的。

很多人都以为这是程朱理学导致思想愈发封建的结果。

可实际上,程朱理学的创始人,人家也行为说过不得改嫁。

所谓的饿死是小,失节是大,可不是贞洁的意思,而是气节的意思。

类似贞节牌坊的东西,在秦朝就有。

歷朝歷代都有对寡妇守节的事跡进行奖赏的例子。

只是官方的鼓励,而非不准寡妇再嫁。

明清也没有不准寡妇再嫁,否则也没必要立贞节牌坊了,毕竟所有寡妇都不准再嫁,总不能死了丈夫就给立牌坊吧。

奖赏的目的永远是鼓励,既然立贞节牌坊是对寡妇不在嫁的鼓励,那就说明寡妇再嫁並没有限制。

只是明清的鼓励太多了,以至於成了官员教化的一个体现。

於是地方官员大肆宣扬这种风气,以至於深入人心,百姓都以再嫁为耻。

以至於女子就算想再嫁,也不敢提。

但不管哪个朝代,鼓励寡妇再嫁的,都违反了礼教。

李世民倒好,直接下詔书,那些文官自然不干。

李世民没办法,只能把这件事加入考评中,官员才不得不做。

“官员之所以不做,並非因为利益,而是顾及脸面。当朝廷將此时加入考评中,一些人为了升官,放下了脸面,其他人见状,也纷纷效仿。

可那些官员针对的主要还是普通人家,大户人家的寡妇为了荣华富贵,自然不会提出要改嫁。

寡妇都不提改嫁,官员总不能逼迫人家改嫁吧

因此官员在这件事上和地方的世家大族,地主乡绅是没有直接衝突的。”

王佑顿了顿,继续说道:“可推行青苗法却会损害地方地主乡绅的利益,而官员治理一方,很多地方都需要依赖地主乡绅,所以他们不会得罪当地的地主乡绅。”

有道是皇权不下乡,古代朝廷的行政机构,最低一级就是县。

在往下的乡镇,完全靠自製,而治理的人其实就是地主乡绅和当地族老。

而这些乡绅和族老在管理自家的一亩三分地时,依照的可不是大宋律法,而是当地传承多年的规矩。

一个县一般才三五个正式官员,就算古代人口密度低,大多数县都不急抵御十万人。

三五个官员,管理这么多百姓,若是大小事都要官员管,类似他们也管不过来。

官员要是得罪当地的地主乡绅,人家只需要在收税上给你添堵,连正常的税都收不齐。

別说什么地主乡绅敢对抗官府,这种事哪个官员敢往上报

税收不上来,还可以找各种理由遮掩。

可要是上报上去,说自己被地方的地主乡绅针对了,那就是能力问题了。

毕竟连一个县的地主乡绅都处理不了,给你更大的官,你能干的好

就算是为了自己的前途,也没人敢上报。

当然,也不是说那些地主乡绅敢轻易拿捏官员。